11月25日,重庆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据悉,2013年至2015年,计划推广应用3000辆新能源汽车,为此市财政将拿出2.67亿元给予补贴。
据了解,2013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13年11月,重庆市正式获批成为全国新一轮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之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我市制定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并在今年10月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余果介绍,根据《方案》,2013年至2015年,我市计划推广应用3000辆新能源汽车。车辆类型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领域主要以公交、公务、物流、环卫等公共领域为主。对认定的这3000辆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将给予2.67亿元补贴,其中,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同时,重庆市还将针对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或出台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等4条优惠政策。
另据了解,为了便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重庆市还将加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计划建设综合充电站5座、快速充电站(桩)11座、慢充充电桩275个,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市财政对在我市建成并经认定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给予150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
此次出台的《方案》,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支持力度非常大。究竟哪些新能源汽车能够享受补贴和优惠政策?重庆市财政局企业处副处长唐昌凯表示,可享受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是在重庆市上牌运行且符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等国家相关规定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于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等因素的考虑,原则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在主城区域内。”他称。
是否只有“重庆造”的新能源汽车才能得到支持?对此,重庆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进入《目录》的外地产新能源汽车也可以。”
另外,按照《方案》规定,在重庆市上牌运行、但未进入《目录》的进口新能源汽车,虽然无法享受到补贴,但经认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后,还是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方案》提出,市级财政将拿出2.67亿元对推广应用的3000辆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其中,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对此,重庆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去年出台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国家对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5万至6万元补贴。《方案》出台后,购买该类型的新能源汽车,除了享受国家补贴以外,市级财政还将给予同样的补贴。
“从2013年1月以来,我市新增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46辆,其中小型乘用车大约100多辆。之所以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不高,价格、技术成熟度和使用方便程度都是重要影响因素。这也是全国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普遍存在的问题。”该负责人坦言,《方案》出台后,个人若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享受到所有补贴和优惠政策后,实际支付的购车费用将与传统乘用车相当,这也有助于调动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他透露,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正在制订补贴实施细则,补贴申报手续和流程、补贴发放方式等都将尽快得到明确。
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截至目前,重庆市电力公司已投入了13个充电站、200个充电桩,分布在渝北、巴南、九龙坡、合川、南岸等地。“为了配合这次3000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我市还将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副处长熊垠州称,按照《方案》提出的计划,2013年至2015年,我市将建设综合充电站5座、快速充电站(桩)11座、慢充充电桩275个。对此,市财政也将拿出1500万元给予补贴。
熊垠州表示,一方面,我市将根据公交、环卫、物流等规模化集团客户的需求,建设以直流快速充电网络为主的充电设施;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当中。比如,有个人或企业想在自己的车位或工作区域安装充电桩,可以向电力公司提出用电报装需求,电力公司将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提供用电报装的相关服务。另外,也鼓励社会资本进行商业性充电桩建设。目前,市物价局也在制订相关的服务费标准。
熊垠州还透露,市发展改革委还在规划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新能源汽车运营管理中心,实现报装接入、费用结算、负荷监测、信息服务、运行维护等五大功能,即使今后出现多元化投资主体进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也能实现统一标准、统一接入、统一结算,降低市场投资主体的投资成本和准入门槛,也降低其运行成本,让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充电时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