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北京召开《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发布会。
该标准作为我国国有企业采购领域第一个推荐性行业标准,经全国物流标准化委员会审查通过、国家标准委备案,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兼职副会长、公共采购专家委员会主任程远忠代表主办单位做了总结讲话,他提到国有企业采购兼具公共采购与企业采购的双重属性,国有企业采购既关系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也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关系到国家公共政策的实施,更是社会舆论和民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他提到,一方面,在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持续性深入背景下,公开招标会导致企业效益严重受损,国有企业采购具备的公共采购和商业采购的两重属性,给政府监管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带来了困难,也给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采购操作人员带来不少困惑;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采购领域缺乏适用的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仅仅规定了招标这一种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法》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两部法律都没有全部覆盖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在部门行政规章中,我国财政部于2001年颁发了《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发布时间虽然较早,但关于企业采购的规定较为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因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基于供应链管理的专业性与国际接轨的前瞻性需要,着力于补短板,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国有企业,编制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该标准将有效填补当前国有企业采购相关行业标准缺失的空白,为广大国有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供参照和依据,为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就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进行部门立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