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电动车充换电费用将实行分类计价
2014-11-13 10:33:25
761
0
石家庄日报 
  电动汽车在政策利好下成为不少消费者的选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制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用相关事项。

  河北省物价局日前下发文件,规定该省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实行分类定价。类别暂划分为纯电动公交车、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环卫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暂由河北省物价局制定,具体标准授权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倾斜、有优惠”,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原则确定,非经营性充换电设施,不得收取充换电服务费。

  充换电服务费标准规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度数收取,上限标准每千瓦时暂定为:纯电动公交车0.6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1.6元。

  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按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每公里暂定为:纯电动公交车1.8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0.5元。

  河北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确定的定价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和测算,抓紧制定当地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用具体标准,切实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当地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增强电动汽车在终端市场的竞争力。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