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快递业与电商协同发展获市政府专项资金支持
2017-09-15 15: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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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邮政管理局 
  近日,安徽宣城市政府印发《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明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快递业与电商协同发展。


  《若干政策》提出,一是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业集聚发展。对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且为10家以上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仓储配送的快递处理中心,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的快递、电商企业,每年给予最高50%的租金补助(连续3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是扶持快递业主体发展。对年收派量超过400万件、800万件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建设社区电商服务站(智能投递终端),按承建单位项目建设投入扣除其他财政补助后的投资额给予30%的补助,每个网点最高不超过3000元。三是促进全市快递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任务要求,对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县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每个配送中心补贴资金5万元。

  宣城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将大力宣传《若干政策》,引导快递企业有效利用政策,主动对接市直相关部门,推动全市快递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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