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即将召开之际,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情况颇受关注。5月10日,国新办召开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情况发布会,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透露,2014-2016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约20万亿元,增速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着眼未来,我国还将在上述国家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加速自贸区谈判,并借助这一包容的、非排他性的倡议,助力打破贸易保护主义。
直接对外投资超500亿美元
“在投资合作领域,我们不断强化服务保障,鼓励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兴业”,钱克明介绍,2014-2016年,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超过500亿美元;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3049亿美元,“与此同时,我们还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领域,营造高标准的国际营商环境,吸引沿线国家来华投资”。 而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中国会同有关方面,推动了一批重大项目陆续落地,其中中老铁路、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二期、卡拉奇高速公路已经开工,中俄、中哈、中缅等油气管道项目的建设或运营都在有序推进。
此外,我国企业还先后在20个沿线国家建设了56个境外经贸合作区,目前累计投资超过185亿美元,为东道国创造了超过11亿美元的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其中,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已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一颗明珠,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泰中罗勇工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等园区建设进展顺利。“总体来看,两年时间内,我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约20万亿元,增速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在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看来,近年来,国内外贸企业愈加重视“一带一路”沿线新型发展中国家,根源在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发展缓慢、需求下降,而一些经济上升时期国家,尤其此前与中国贸易基数较小的国家逐渐露头,叠加政策沟通、基建改善和新的贸易机会,未来贸易潜力非常大。
推进沿线自贸区建设
打下了扎实的双边投资基础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自贸区建设也将迈上新台阶。
据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已与2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并实施了自贸协定,其中涉及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有11个,包括中国和东盟自贸协定、中国和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中国和新加坡的自贸协定。而在即将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我国还与格鲁吉亚正式签署自贸协定,与蒙古启动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
“初步目标是,我国将与20个沿线国家推进自贸区建设,其中包括开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海合会、中国-马尔代夫、中国-斯里兰卡和中国-以色列的自贸区谈判,与尼泊尔、孟加拉、摩尔多瓦等国家开展自贸协定的联合可行性研究,”钱克明表示,“此外,我们还与巴基斯坦、新加坡签署了自贸协定,正开展新的自贸协定升级谈判,而在亚太自贸协定项下,我国已经同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四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结束了第四轮关税减让谈判,正在抓紧准备实施。”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直言,不同于此前成立的中韩、中澳自贸区,个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总量较小、优势产品不突出,因而未来与这些国家的自贸区建设不能照搬以往模式,“在降低关税,利于各类产品进出口的同时,新一批自贸区或许还将在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领域有所着墨”。
助力打破贸易保护主义
有分析指出,随着逆全球化思潮抬头,近段时间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间的经贸往来遭遇了一定困难,“一带一路”倡议或将有助于拓展我国对外贸易、遏制贸易保护主义势头。
对此,钱克明指出,一个国家要实现贸易畅通和经济融合,地理因素非常重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设施基础一旦联通,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包括人与人的交往都能得到增强,对贸易、投资的促进作用也非常明显,“可以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对打破贸易保护主义,对沿线地区的发展,对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一带一路”倡议也是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从不泛泛包含某几个方向和哪些国家。“我们的总体原则是,只要自愿参加的都欢迎,大家共商共建共享,不具有排他性”,钱克明表示。
“与倡议提出‘五通’中的其他‘四通’相比,‘设施联通’更类似于打基础和铺路,这方面建设得到有效落实,能帮助沿线各国更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打破不少国家原本囿于地理等方面的限制”,白明表示,借此,进出口国都能开启新一轮选择,“进口国能够‘货比三家’,选择更加物美价廉的产品,出口国也能拓展外销渠道,选择更优的贸易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