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0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7号),废止20件规章的背景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交通运输部组织对现行有效的交通运输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对20件发布时间较久,主要内容已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适应交通运输改革形势发展需要、不符合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或超越部门规章权限的规章予以废止。其中,所废止的与其他部委联合发布的规章,已取得了相关部委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