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2016-08-09 1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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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 钟源
  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国家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战略任务和改革举措。其中,《规划》明确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建设带动性强的创新型省市和区域创新中心,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规划》共分8篇27章,从创新主体、创新基地、创新空间、创新网络、创新治理、创新生态六个方面提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要求,并从构筑国家先发优势、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拓展创新发展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部署。

  《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的蓝图,确立了“十三五”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国家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跃升,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世界排名进入前15位,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与2015年相比,科技进步贡献率从55.3%提高到60%,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5.6%提高到20%;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比2015年翻一番,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

  “第15名是什么概念?就是进入全球公认的创新型国家行列。而后面的两个数值是衡量一个国家产业是不是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的一个重要指标。”对此,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解释,这个《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22个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细化落实。

  为此,《规划》在第11章提到充分发挥地方在区域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优化发展布局,创新体制机制,集成优势创新资源,着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引领带动区域创新水平整体跃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部长吕薇认为,《规划》构建了分层次建设区域创新的体系。她分析说,比如对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部署是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第二个层次是要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第三个层次就是建设带动性强的创新型省市和区域创新中心,第四个层面是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国各地区域发展不均衡,要素布局、创新能力相差大,不可能齐步走,因此必须因地制宜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吕薇说。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陈劲表示,《规划》的特色是把支撑全面转型升级作为根本任务,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作为战略重点,把国家创新体系与区域创新体系、产业创新体系的协同作为工作方针,把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作为新的探索。必将有效促进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伟大事业。

  在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司长许倞看来,从原始创新到技术创新,到产业化的通道,《规划》是全链条设计,一个研发计划凝练以后,一定要有在最上游的基础研究,中游的技术创新,下游的技术推广和产业化,形成全链条在一个研发计划中,过去都分割在不同的研发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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