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收购优步 应以客户利益至上
2016-08-05 10: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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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物流网  特约评论员李宏
  第一物流全媒体8月5日讯(微信:cn156news)

  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优步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与优步全球相互持股,国内出行平台最大的 “航母”就此诞生。笔者认为,滴滴收购优步,是市场竞争之必然结果,但应以客户利益至上为根本宗旨。


  上述消息发布后,网民议论纷纷,最大的担忧则是补贴是否会取消,甚至租车价格是否会因此上涨。

  尽管滴滴创始人兼董事长程维日前承诺:优惠不会终止,红包补贴未来还将长期存在。但谁敢说这种承诺能否持续?

  据第三方研究机构的数据,滴滴市场占比在八成左右,优步也号称排在全国前三位。两家 “联姻”,足以掌握出行市场的定价权。但这不排除 “烧钱”之功。因为烧钱,优步2015年在中国市场亏损超过了10亿美元,而滴滴拥有更大的市场份额,亏损很可能超过优步中国。在获取足够大的市场定价权后,很难说滴滴还会坚持继续补贴以致亏损继续加大,也很难说不会加价扭亏。别忘了,逐利最大化毕竟是企业的目标。

  所以,我们应看到,随着网约车的合法化且吸收了大量下岗转岗职工,随着其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扩大,未来网约车司机和用户即使有抱怨,也很可能不得不适应没有补贴或只能享受象征性补贴的新时代到来。关键是,能否以客户利益至上,仍将是对网约车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考量。

  因此,笔者建议:

  监管部门应对网约车市场加强监管。

  政府让网约车合法化的初衷,是让新业态倒逼出租车改革。放或收,目的都是维护公众利益。同时,监管部门应该禁止滴滴向出租车市场渗透,不允许其拥有出租车公司。对网约车市场发展中,特别是垄断形成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及时完善政策法规,并依法予以严格监管。对违反法规的营运企业坚决予以处罚。

  网约车企业应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首先,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应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应申报有关部门批准,以使其运营合法化;其次,应妥善安置网约车合并企业员工;企业文化如何交融?员工会何去何从?

  更重要的是,形成垄断后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能对普通用户的利益构成威胁。巨头 “联姻”以外的网约车企业,也应通过提供差异化服务等措施参与竞争。否则,得不到用户拥护的任何经营模式,终难持久。

本文同期刊载于8月5日《现代物流报》第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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