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网购的朋友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自己的快递被寄到单位,但并未经过本人签字或电话通知,快递就被放在了门卫处。这不,在景宁上班的叶先生就打进我们热线说,他的快递就因为快递员放在门卫处没有通知他而被“遗失”了。
在叶先生单位的门卫室内,记者见到了负责给叶先生送快件的快递员沈卫民。沈师傅说,叶先生的快件在8月13号下午他就送到门卫室这了。
申通快递快递员沈卫民:13号的时候,我送了叶先生等人的快递到他们单位的门卫室,然后我把快递交给门卫室的同志。可接连3天,叶先生一直没有收到自己的快件。更让叶先生困惑的是,自己明明没有签收快件,但在淘宝上的物流单号却显示签收人是叶。经过查询当天的快件送达记录,发现叶先生的快件原来被同事误领了。
申通快递快递员沈卫民放这里跟门卫交代一下,名字跟他对一下((那会不会跟收件人联系呢?)一般不联系。
门卫大伯:也没有叫我们签字的,他就是上面那个货单撕一张去就走了。
那业务员这样的操作是否属于快递行业存在的普遍现象,记者走访了景宁县城的几家快递公司。
景宁圆通快递员蓝晓锋:他有的是打电话的,送到门卫,门卫室让我们打电话通知过他。
景宁中通快递快递员夏斌:基本上大一点的单位,像地税局、国税局那都是放单位的门卫那里的,不用签收的。
申通快递景宁网点负责人:实际操作,业务员图方便由门卫签收,就放在门卫处。
没有经过本人签收或电话告知就被放门卫处的快件遗失了,这责任又该由谁承担呢?不同的快递公司也有自己不同的规定。
景宁圆通快递负责人季正成真的遗失的话我们会赔的。
景宁中通快递负责人叶卫山那这种我们基本上就是谁签收找谁的。(就是说,你们是不负责任的)对!
新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已实施二年多了,其中一条就是未通知本人,快递员派件时由门卫、前台等代签收快件的,属快递公司违规行为。如收件人收到以后发现内件丢失或损毁的,用户完全可以投诉,企业要负责赔偿。也希望快递企业和用户都能用法律约束自身,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