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 平台该如何自查自纠?
2016-05-19 10:58:11
908
0
和讯网 陈云峰 谭鸿
  合理的广告行为是企业经营所必要的宣传手段,但一些企业在广告宣传过程中不注意方式,没有根据地夸大事实,使用一些极端词汇,甚至进行虚假宣传,往往容易引人误解,甚至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这类的广告是违法违规的。如今处于风口浪尖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乱象丛生,其中违法违规的广告宣传也是随处可见,为了吸引投资者,互金平台邀请明星、专家做广告站台,在广告中夸大、虚假宣传,承诺保本保息,比如某p2p平台,在其广告中高调宣传其为国资系,但其“国资”实际占股只有1%,且该注资企业仅为国有证券公司的子公司,这样的广告就可能涉嫌夸大宣传,容易引投资人误解。

  为了治理互联网金融行业违法违规的广告乱象,2016年4月13日,工商总局等17个部委出台《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整治期为今年5-11月,P2P平台、股权众筹平台、网络基金等金融产品的销售平台等发布的广告将被重点整治。工商总局还表示,下一步会抓紧制定涉及金融广告发布市场准入清单、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和依法设立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等内容的实施办法。

  那么,互金平台在互金广告专项整治中应该如何自查自纠呢?本文将结合新《广告法》和互金广告专项整治提及的九条禁令,为互金平台提出法律建议。

  一、违规行为及调整建议


  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进行时 平台该如何自查自纠?

  二、法律后果

  根据新《广告法》规定,互金平台在广告宣传中违反法律规定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互金平台)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处以罚款:如发布虚假广告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吊销营业执照;

  (4)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广告是互金平台重要的宣传手段,但宣传的手段和方式一定要合法合规,否则会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若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构成犯罪还将承担刑事责任。我们相信此次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对肃清虚假违法广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建议互金平台在整治期内重新审视自身广告宣传行为,对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以从容应对专项整治!

点赞
收藏
陈云峰 谭鸿
共发表1篇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