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局曝光9起典型案例 P2P成虚假广告重灾区
2016-03-10 15: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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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网 吴骥
  3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出2016年第1号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对2015年以来被本市工商部门查处的9件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其中两起与房地产有关,三起与P2P有关。“房地产”、“投资理财”成虚假广告重灾区。

  穿过一条梧桐到,就从学校到家了,这句以学区房为卖点的广告曾经吸引了不少购房者。为促进房屋预售,房产商以多种形式突出宣传这一在建项目周边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各一所。

  实际上,广告发布时由于项目尚未建成,地区教育管理部门并未对该项目的学区划分情况予以明确。最后,买房的父母们发现,孩子对口的幼儿园并非宣传所称的这家。

  工商部门认定,房产商在心知肚明的情况下,利用广告对商品的用途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其处罚7万元。

  此外,P2P理财公司成为去年虚假违法广告的重灾区。这家虹亿金融,宣传中号称年放贷额超3亿元、年金融信息服务总量5亿,建立了350人的专业团队,成功控股内蒙一矿产企业,并于多家银行机构有长期合作关系。


  经工商部门调查发现,该公司成立仅8个月,期间金融信息服务和放贷总额不过两三百万,在职和聘用过的员工全部加起来也就15个人,而且还把兼职的算在内,所谓的矿产企业纯属虚构。该公司也被依法罚款19.5万元。

  本次工商披露的9起典型案例中,有3起为金融理财,2起为房地产相关,其他还包括教育培训、医疗服务等。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整个2015年全年,市工商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044件,罚没款5850万元。今年,工商将继续以医药保健、食品酒类、美容化妆、教育培训、房产销售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执行新广告法规定,强化监管执法。

  遭查处的9起典型广告案例

  1、上海虹亿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当事人利用其企业网站和经营场所,虚构“年放贷额超3亿元、年金融信息服务总量达5亿元、建立了350人的专业团队、成功控股内蒙白云岩矿(镁矿)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众多银行机构签约了长期合作关系”等宣传内容。经查实:至案发时该企业成立仅8个月,期间的金融信息服务总量和放贷额总计不足千万,在职和办过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仅15人,所谓“内蒙白云岩矿(镁矿)有限公司”的企业纯属虚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亦无合作关系。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19.5万元。

  2、上海雁鸿翔金融

  当事人以“P2B”形式为某房地产项目吸引个人投资,在宣传中虚构“某房地产公司股权债权质押”、“项目公司将房地产权证抵押给雁鸿翔作为担保”等内容,夸大宣称项目的用地面积,其所称(该项目)“可以申请获得上海市市级财政划拨的旧改专项资金”,也与事实不符。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18万元。

  3、上海右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利用宣传单页,对外宣传其获得“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金融办”等几个部门的审批,以及“10年始终专注个人住宅领域的投融资服务”的内容。经核实,当事人实际成立于2013年4月7日,其所经营业务无需也并未取得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金融办等部门的审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4万元。

  4、上海合夫贸易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宣传其所售房产“40-89㎡精装空间,省去装修烦恼,无忧入住;低总价多功能,自住、商用随心所欲;品质精装,轻松入住;宜商宜住宜投资”等。当事人的宣传内容隐瞒其房屋类型为办公楼、房屋用途为商业等重要事实,使人误解房屋的真实情况,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13万元。

  5、上海地杰置业

  当事人为促进房屋预售进行多种形式的广告宣传,广告内容中均突出宣传在建房地产项目周边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各一所,实际上由于项目尚未建造完成,在广告发布时,地区教育管理部门并未对该项目的学区划分情况予以明确。当事人以其未来“学区房”的不确定性作为主要宣传手段和卖点,引起购房者的误解。该行为属于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用途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7万元。

  6、上海徐汇区新航道进修学校

  当事人为推广其教育培训服务,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宣称“参加新航道学校国际备考课程,上海国际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新航道AP课程中心所有考生的AP成绩100%的通过率”、“十所顶尖国际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虚假内容,并使用培训受益者的名义和形象作推荐、证明,上述内容违反《广告法》规定,被依法处罚款2.7万余元。

  7、上海徐汇区韦博进修学校

  当事人自行印制了印刷品海报“韦博百万梦想基金”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其中使用“优秀学员感言”,展示“雅思学员JASON录取伦敦大学”的案例。经查实,上述案例系当事人虚构,并非真实学员案例,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6万元。

  8、上海美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当事人为吸引顾客,在其网站发布“上海美仑斥巨资引进华东地区唯一指定机构,美仑专利Titan光波拉皮,好莱坞明星万人热荐技术,一次见效、疗效持久的除皱紧肤系统”,“源自美国FDA唯一认证超声波拉皮技术,极限音波拉皮,仅需1次,60分钟逆龄科技”等信息。经查实,上述内容均无事实依据,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10万元。

  9、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远东出版社

  当事人发布“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纪念金大全套”、“100位抗战英雄珍邮大全”等系列收藏品广告,宣称“新华社、中新社官方媒体特别授权供稿”、“国家造币工艺权威锻造”、“资费面值,权威部门发行极高保障,可自由流通”等,内容与事实不符,构成虚假广告,被依法处罚款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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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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