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专车被管死”是误解和曲解
2015-10-15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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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就不久前公开征求意见的“专车新规”中的焦点问题,交通部、发改委有关人员昨天联合解读,并明确指出,“专车新规”不是要管死“专车”,而且也不会重走传统出租车的管理老路。

  

       昨天,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程世东、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解晓玲做客新华网访谈,解读相关条例内容。据了解,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专车”的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争议最大。

  对于“为何禁止私家车接入网络预约平台”、“为何对网络预约出租车实施政府许可”等问题,徐亚华表示,现在社会上很多人担心这个管理办法出台之后把“专车管死”,他认为这是对管理办法的一种误解和曲解。暂行办法出台是为了给网约车合法的身份,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注意到,在谈到“专车新规”中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平台准入条件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程世东认为,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平台在每个城市都需要进行注册,建立分支机构。“这并不完全符合网络平台的发展属性。网络平台与传统业态不同,建立一个平台就可以服务全国。” 新京报记者 郭超

  问题1

  “专车”管理为何要行政许可?

  属出租车范畴 不违背简政放权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从它的属性来说,“网约车”还是出租车范畴。国务院2004年412号令设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三项行政许可,我们在起草《管理办法》的时候对合法性进行了严格论证,只要大家把专车的这种属性搞清楚了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要设置这三项许可。因此,管理办法没有新增行政许可,所以不存在违背国家简政放权方向的问题。

  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程世东:我觉得现在私家车在没有任何管制的前提下从事运营专车服务,是以牺牲乘客的安全保障和相关权益为代价的。既然是营运,就要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权益,如车辆就要是营运车辆,投保相应的营运保险,这些要求都是根据专车的本身属性设置的。

  问题2

  为何限制私家车进入专车平台?

  非营运车辆难以保证乘客权益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这是为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相关的权益。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报废年限、保险税费以及驾驶员资质等方面都有不一样的要求。现在社会上很多人担心这个管理办法出台之后把专车管死,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和曲解。我们是为了给网约车合法的身份,提供法治保障,作为一个关系到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重要服务性行业,制定必要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也是必须的。至于管理的具体尺度,需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

  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程世东:专车服务本身是一种营运行为,不管车辆还是驾驶员都应该具有一定的资质。专车车辆、人员应该是专业化、职业化的,而以非营运车辆从事所谓的兼职则难以保证乘客相关权益。规范化管理后,所谓的兼职专车有可能退出市场,这是规范市场的必然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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