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是推进金融改革的最根本保障
2015-09-17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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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 陈涛
  在不久前结束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中国将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放宽民营银行准入。李克强这番话给出了在全球金融市场震荡背景下,中国金融改革不停步的改革预期,增强了国际投资者信心。而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将是金融改革开放顺利推进的最根本保障。


  金融改革开放有效提升了金融市场竞争的活跃度。在一个净利差相对稳定的金融环境中,金融机构往往没有足够动力去创新,势必导致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并影响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与广度。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持续推进,净利差收窄不仅没有引发金融业发展速度放缓,反而出现了金融业规模快速扩张,金融市场主体扩大,金融创新步伐加快,金融产品日益丰富,明显提高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截至2014年12月末,我国银行业总资产规模为168.2万亿元,同比增长13.6%;保险业总资产达10.16万亿元,同比增长22.57%;证券期货业管理资产规模约20.5万亿元。事实证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壮大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但是也应看到,金融改革在活跃金融市场竞争同时,也同步增加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

  一是金融风险主要表现方式发生较大变化。过去,在利率管制时期,信用风险是金融风险的主要存在方式。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推进,利率风险将成为金融机构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微小波动,可能会引发金融机构利润较大规模变动。特别是影子银行的兴起,金融风险较以往更加隐蔽,也大大提高了金融风险监管的难度。

  二是金融风险传导方式出现较大差异。过去,金融业务相对单一,金融创新也不活跃,金融风险相对封闭运行,金融风险传染性整体较低。现在,我国金融业务日益呈现出跨市场、跨行业运作的趋势,以受益权、收益权为载体的金融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结构复杂、金融交易链条大大延长,金融风险传导较以往更为迅速,金融风险传染性更强。

  三是金融风险危害程度明显增加。金融改革增进了各个金融市场之间的联动,加上金融信息开放与瞬时传播的有力干扰,金融市场波动共振较以往有显著增大,因而金融风险的危害程度也明显增加。微观审慎并不必然导致宏观审慎,是各国金融当局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反思的一个重要收获。在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需要更加强调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这也是金融风险危害程度明显增加对金融体系管理的必然要求。

  四是金融风险处置更趋复杂。金融混业运作、金融交易主体多元化、金融市场规模总量巨大等,都决定了当前金融风险处置呈现出日益复杂化的趋势。为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新时期金融风险,往往需要多部门的通力协作,才能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综合来看,金融改革顺利推进离不开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的有力支持,而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才能真正为金融改革保驾护航。这不仅需要金融机构适应我国金融改革开放进程,努力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依法守规,稳健经营,而且也需要金融管理当局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缩短金融管理与金融创新的时滞,消除金融管理业务真空,提高金融风险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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