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市
云计算产业链基本完善,形成安全保障有力,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协同推进的云计算发展格局,带动信息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关联产业收入力争达到1000亿元。在应用示范方面,《意见》明确,要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府采购云服务模式成效明显,力争市、区县(自治县)政务系统数据中心50%以上转移到云计算平台。《意见》还明确了八大方面的任务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其中,在健全法规制度方面,要求出台政府和重要行业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的相关规定,明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云计算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云计算服务商与用户的责权利关系。在加强财税扶持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投资,支持云计算产业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政府采购
云计算服务配套政策,加大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