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新政加快实施全省“快递下乡”
2015-07-14 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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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在促进电商加快发展的同时,从服务农村电商发展以及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两方面给省快递业带来了政策利好,有利于加快实施全省“快递下乡”和快递“向外”发展战略。

  一是促进农村电商发展方面,《通知》鼓励邮政、供销社以及骨干流通企业、商贸物流企业、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各类企业,主动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新建快递物流营业网点,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和物流仓储配送体系,视成效对其投入农村带有统一标识的货运车辆等固定资产新增投资给予最高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方面,《通知》对年支付邮政EMS、邮政小包、UPS等国际物流费用达2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其国际物流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拓建经由台湾地区进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通道,对通过福建口岸经台湾年收发海运或空运快件10万件以上,或年收发邮件2000吨以上的跨境电商或物流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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