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国务院印发的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 《工作方案》),围绕创新发展、自主创业或扩大发展规模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简政放权的重点问题,要求采取硬措施,打出组合拳,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前,在国务院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向纵深层次推进行政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新形势下,加快物流业一系列重大改革,把握简政放权的先机,将有效提升我国物流经济和市场活力。
应该说,从 《工作方案》出发点和提出的着重解决困扰物流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有具体办法来看,绝对可值得物流及相关行业企业欢欣鼓励。不过,将 《方案》落实到实处,需要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围绕物流业的改革创新、推进物流业市场化和国际化三大重点,转换职能服务,简政放权,才能为物流业提挡升级营造出良好的政策环境。
视点一: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为物流业腾飞“松绑”
作者:李金泽 张长青
《工作方案》主要着力于简化和明晰政府的结构和权力范围,全面落实权力的下放以及对下放的权力进行高效的监督和管理,努力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这些政策举措对促进物流业的腾飞无疑是重大利好。
深化收费清理改革 助力物流成本降低
公路的运输管理费或过路费等相关收费项目的过多过滥,早已成为制约物流业发展的“顽疾”。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也对此出台过一些政策,如:2011年6月14日,交通运输部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工作通知》;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的这些反应和行动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物流业的健康发展。
但是,每当一阵“旋风”刮过后,“灰尘”难免会有再回来的时候。《工作方案》再次详细地提及了要深化收费清理的改革。相信此次改革的深化和落实,必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减少行政干预,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切实加大对公路乱收费、乱罚款的清理整顿力度,减少不必要的收费点,全面推进全国主要高速
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从而降低物流成本。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简化企业审批流程
经历过物流企业设立过程的人应该会知道这一过程的复杂和闹心:工商局核名、银行开户验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工商局注册、交通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银行开基本户、税务局税务登记等。为了几个证照来回跑,盖了大大小小数不清的章,最后历时几个月到大半年才算终于完成了物流企业设立这么一件事。好不容易把这件事办成了,可物流业务开展的挑战才刚刚开始,企业没有任何的运营经验,需要通过不断摸索和千方百计地进行学习来提高运营水平。因此,一个对物流业没有多少了解的个体想进入物流行业做强做大是一件极难的挑战。
目前,物流企业的信用信息资源分散、管理分散,银行、工商、税务、质监、法院等都有各自的信用征集、管理办法,尚未联通、完全共享。在其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得到企业或个人的全部信用信息,为了一件事情,企业经常需要跑几十个部门索取证明。如果开展征信调查,势必重复征信,增加成本。因此,信用信息分散、管理分散也是制约物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对这些问题,《工作方案》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分给出了解决方案:
首先,在行政审批方面,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制定落实“先照后证”,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这样可以大大简化包括物流企业在内的商事主体的设立程序,而且由于营业执照先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的颁发,因此可以预见物流企业可以在完全设立之前拿到营业执照尽早开始营业。
其次,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这样,成立不久的小微物流企业也就可以在政策的扶持以及相同企业信息的共享中快速成长。
最后,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中国”网站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这样既解决了信用信息分散的问题,也有利于各管理部门对物流业的“大宗管”效率,从而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竞争市场环境,物流企业间通过系列竞争而提高服务的质量进而促进物流业的良性发展。
灵活化的监督管理 促进物流企业自律
《工作方案》提出要落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来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涵盖自然人、个人以及其他非自然人的商事主体,其中商事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商事主体往往汇集着来自四面八方、五湖四海的资金,是一个庞大的资金集合体,其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投资方、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一个商事主体如果不讲诚信而肆意妄为,其后果不堪设想。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以及建立的相应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则能很好地让商事主体对其自身的行为进行自我约束。因为,上述制度的建立会形成“有信驰骋天下,无信寸步难行”的竞争格局,商事主体要想“驰骋天下”就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而向“有信”靠拢。《工作方案》提出要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而在此之前,监督管理主体实行的基本主要是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相比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意味着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企业可能不会被抽查到,但是,随机抽查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威慑效果却远比定期检查要大,而且也能回避掉定期检查所导致的突击应付检查的情形。而对举报进行奖励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也意味着企业的一言一行必将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广泛监督。因此,监督检查的部门虽然表面放松了对企业的监督,其实却是监督管理的方式变得更灵活、有效。
物流业是一个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兴行业,要实现对它的松绑,首先必须开放这一行业市场让更多的竞争者加入,其次需要为这一行业市场营造一个有序竞争、良性竞争的环境,再次需要尽可能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物流业正处在转型升级阶段的关键时期,政府能否真正认识到自己应处的地位和明确自己的责任而进行有效地改革将直接决定着物流业能否真正腾飞……
(作者单位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