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减免最大获益者或为新能源商用车
2015-05-25 13:50:00
821
0
商用汽车 
  5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与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为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明确了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而新能源汽车将可免征车船税。

  

  如何读懂优惠政策?不同车辆征收的“车船使用税”不同,优惠的额度也分两挡:半免和全免。从通知内容上来看,虽然标题中同时出现了“节能和新能源”两个类型,事实上主要针对乘用车的节能车型和商用车的新能源车型,而后者最为受益。

  乘用车:半免

  需同时满足“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 “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污染物排放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I型 试验的限值标准”三个条件。

  商用车:半免

  需满足的条件:“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燃用汽油、柴油的重 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污染物排放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 III,IV,V阶段)》(GB17691-2005)标准中第V阶段的标准”。

  商用车:全免

  对象: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要求:“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符合标准”、“使用除铅酸电 池以外的动力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 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这项政策,更多的可以理解成利好商用车、特别是新能源商用车。有两个重点可供汽车制造商参考,其一是商用车车船使用税高,无论是半免、或者全免,带来的利好明显,特别是针对货车,每吨征收90元,按照这样的数量核算,还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其二是受益面比较广,全免车辆尤其明显,要求还算比较宽松。“使用除铅酸电池以外的动力电池”等,对于乘用车来讲,镍氢电池已经不再成为受益对象, 而商用车来讲,这些还能够收益,一方面也是商用车新能源化的步子比较慢,另一个方面也是政策制定者根据这个形势来促进商用车转型的一个方式。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