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批准
2015-04-13 09: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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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 张莫

       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单位提出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这三大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丁志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改革方案的提出,不只考虑了国际上一般开发性金融的规律,也考虑了中国实践产生的需要。“这是在过去20多年中国政策性银行实践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来中国政策性银行基本框架,有利于中国的政策性金融体系更好地发挥作用。”他说。

  相关批复文件显示,国家开发银行“要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要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措辞不同体现出三家政策性银行在定位上的差别。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改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政策性功能和定位更加突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治理结构、约束机制、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金融服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升,从而在支持外贸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服务“三农”、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同时,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深化改革,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更加明确,有助于发挥其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时期的重要作用。

  此次的批复方案对国开行提出“合理补充资本金,强化资本约束机制”的要求,对进出口银行提出“提升资本实力,建立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的要求,对农发行提出“确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约束机制”的要求。央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透露,三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统一按照10.5%的标准实施。

  丁志杰表示,过去对于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要求一直没有特别考虑过,但是现在看来这个问题还是需要考虑的,三家政策性银行除了政策性业务之外都有自营性业务,有一些和政策性业务关系不大,也面临着和商业性银行一样的风险,对政策性银行资本充足进行监管十分必要,这是保障经营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他认为,可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进行分类和界定,并实行差别化的资本金管理。目前,农发行在自营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的分类上比较清晰,其他银行还有待方案落地后进一步明确自营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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