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扬:低速电动车应规范发展
2015-02-06 13: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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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报 

  节能减排是汽车行业必然趋势之一,但一直以来低速电动车的发展却备受争议。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非常赞同业内专家付于武讲的“黙许违规发展与一刀切强制取缔都是不可取的”,并期待国家能对低速电动车尽快综合决策、规范发展。日前,其还特别撰文谈及了他的五点看法。

  第一,低速电动车是当前世界电动汽车发展潮流中的一个支流。当前,电动汽车最大的问题是性能价格比,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个主流路线,两个支流路线:主流路线以丰田Prius、通用Volt和日产Leaf为代表,性能与成本平衡发展;而支流之一是优先满足性能的路线,如特斯拉;支流之二则是低速电动车,是优先考虑成本的路线。关于低速电动车,其实际是小型低速短途电动车,不追求续驶里程,少装电池以降低成本;不追求高动力性,降低电机及电机控制系统成本;小型化、低速化带来合理降低安全要求和其他性能要求,从而降低车身及转向、制动、悬挂、灯光及仪表显示系统的成本。

  第二,低速电动车有市场需求。低速电动车在美国、日本,是采用分类管理模式,给予一定的路权。在欧洲,是归类管理,按照四轮摩托车管理。这两种管理模式都承认其技术合理性,承认其市场需求。而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地区,数以千万的农民在用摩托车、农用车和拖拉机作为个人机动工具,低速电动车则是上述车辆的升级版,而且其没有废气排放,电网又比加油系统普及。

  第三,发展低速电动车利弊皆有。首先,好处包括:一是农民有低价的机动车用,老年人有代步车用,还可作为城市物流车用--如快递用车等;二是可形成巨大的动力电池和电机市场,有助于更高档的电动汽车的发展;三是可能形成巨大的产业,或会出现年产千万辆、总保有上亿辆的市场。其次,问题在于:一是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问题,如不分类管理,势必加重拥堵和安全隐患,如分类管理,则增加道路管理的难度;二是污染问题,目前低速电动车多使用铅酸电池,按照目前管理水平,难以避免铅污染加重。

  第四,政府应尽快就低速电动车发展作出综合决策。决策应充分考虑我国能源、资源、环境、交通状况,应考虑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形态的影响,还应考虑到我国的管理水平和能力。目前,政府各部门职责与诉求不同,难以得出一致意见,必须顶层设计、综合决策。因为,规范发展的前提是要有科学的规范,要科学设定低速电动车的产品要求、管理规则;还应充分考虑到如何克服管理水平低和全民法治意识差的问题,特别是环保管理能力、交通管理能力和生产一致性管理能力。

  第五,国家决策之前“只宜试点,不宜大上”。首先,有专家说,法无禁止即可为,这对低速电动车不适用。国家对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是有明确规定的,不但中国如此,世界也是如此;其次,现在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四中全会强调建设法治社会,就是不允许随意违反现有的法律、制度和规定。如要改革,也要科学决策,经过法定程序,有争议可先试点,但不可肆意妄为。(文章根据董扬相关博客整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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