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胶供大于求 合成胶产能过剩
2014年,天然橡胶全球性供大于求,价格持续低迷,回落至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的水平。与此同时,国内合成橡胶的产能明显过剩,丁苯橡胶、顺丁橡胶装置利用率分别跌至53%和68%,异戊橡胶甚至降至15%。
目前,天然橡胶的价格仍处于下行通道中,未现企稳势头,而未来两年,中国还将有百万吨合成橡胶新增产能投产。这将严重影响橡胶生产和贸易商,并影响到下游轮胎企业的产品价格和市场形势。
2、废旧轮胎行业暂行管理办法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21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开向社会和工业企业征求意见。
该办法对轮胎翻新及废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如何申请准入,政府和行业协会如何做出公示等具体流程都做了明确规定。此举旨在落实《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规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提高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水平规定。
12月23日,工信部公示了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3、中橡协发布《绿色轮胎技术规范》
2月24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绿色轮胎技术规范》,并于3月1日开始试行。这是国内首部绿色轮胎行业自律标准,对绿色轮胎的定义进行了规范,提出了绿色轮胎产品性能要求,原材料使用要求,并推荐了绿色轮胎生产工艺技术,为中国下一步实现轮胎标签制度打下了基础。
目前,中橡协已经成立“绿色轮胎产业化促进工作委员会”和“绿色轮胎技术支持中心”,并将对轮胎检测机构进行认证,细化绿色轮胎原材料指南等,以最终实现轮胎标签制度。
4、橡胶测试专业委员会成立
3月27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测试专业委员会在山东青岛成立。
据分析,目前中国橡胶产业正处于由大做强的历史性阶段,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手段,对橡胶产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这使得橡胶检验和测试技术、方法、仪器、设备越来越受到重视。从这方面说,成立这个专业委员会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5、美国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双反”
6月3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的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国内轮胎行业遭受贸易救济措施中金额最大的一次。
作为全球汽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美国50%的轮胎源自进口,也是中国轮胎最主要的海外市场,其进口轮胎约占中国出口轮胎总量的三分之一。
6、商务部终止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
9月8日,商务部表示,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丁苯橡胶国内产业未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也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至此,自2014年9月8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丁苯橡胶是生产轮胎的重要原材料,从2009年起,中国开始对上述国家进口的丁苯橡胶征收高达38%的高额关税,以限制丁苯橡胶的进口量,保护本国丁苯橡胶产业的发展。
7、工信部发布《轮胎行业准入条件》
9月17日,工信部发布《轮胎行业准入条件》,并宣布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政策的发布,对轮胎行业发展、产业整合以及行业规范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悉,该准入条件对投资轮胎生产装置的企业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鼓励发展节能、环保的绿色轮胎,鼓励研发先进的生产技术。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多数轮胎企业均可达到上述标准,这对于规范行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都将起到较好的效果。
8、美国对华轮胎反补贴税最高或超80%
当地时间1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自中国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存在获得政府超额补贴的现象,美国拟对此类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涉及金额高达逾30亿美元。按照美国商务部公布的初裁结果,中国轮胎企业将被征收17.7%~81.3%不等的惩罚性关税。
此前在始于2009年的轮胎特保案中,美方在3年中,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分别加征35%、30%和25%的惩罚性关税。资料显示,在特保案期 间,中方轮胎对美出口量一度下降超过60%。据预测,此次“双反”案件的持续时间将比当年的特保案更长,预计最终关税将达到60%。
9、国标委发布《复合橡胶通用技术规范》
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2014年第33号公告,正式发布复合橡胶国家推荐性标准《复合橡胶通用技术规范》,标准号为GB/T 31357-2014。该标准规定,复合橡胶中生胶含量不大于88%(质量分数),非胶混合物为12%。
据悉,此事引起东南亚产胶国和国内业界广泛关注,泰国橡胶协会向泰国政府呈报正式公函。业内人士也认为,将生胶含量定在88%以下,就是关闭了复合橡胶进口的大门,如此有可能造成天然橡胶贸易市场混乱。
10、2015年天然橡胶进口关税上调
12月16日,财政部表示,自2015年1月1日起,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包括适当提高天然橡胶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水平。
按照规定,中国天然橡胶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由20%或1200元/吨,调整为20%或1500元/吨,增加300元/吨;进口天然胶乳暂定税率由10%或720元/吨,调整为10%或900元/吨,增加180元/吨。
此外,自2015年1月1日起,《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开始实施,合成橡胶进口关税进行了部分调整。